1. 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 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者(即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与本赛事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广告片、摄影作品展、作品集、网络宣传、促销礼品等各种商业性利用。主办方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5. 大赛征集作品中,如均不能达到某类奖项评审标准,大赛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奖项空缺;
6.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7.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获奖作品使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8.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